商品批发的经营过程包括三个环节:商品的购买、销售和储存。商品采购是经营过程的起点,为商品销售和储存提供了物质基础。
批发商品的采购渠道包括向工农业生产部门采购,以及向从事其他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购和接收进口商品。采购方式有当地采购、异地采购、预付款采购、分期付款、延期付款采购等。由于批发商品采购的渠道、方式和程序的不同,其业务程序和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1。本地商品购进的一般管理业务进行程序
小企业在当地采购商品,发货一般采用发货方式或提货方式,付款方式有支票、本票、委托托收等。
本地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如下:企业的业务部门根据进货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在采用送货制的情况下,业务部门根据供货单位开来的专用发票,与购货合同核对相符后,填制收货单一式数联,将专用发票和收货单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承付货款。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收货单验收商品。如果商品数量质量相符,在收货单各联上加盖“收讫”印章,收货单的其中一联作为登记商品保管账的依据。在采用提货制的情况下,一般是由企业采购人员先到供货单位选购商品,由供货单位开出专用发票和提货单,由采购部门转回业务部门,经审核相符后填制一式数联的收货单连同专用发票和提货单送交财会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结算。
2。购买外国商品的一般业务程序
外地购进商品的交接工作方式方法一般可以采用发货制,货款一般通过采用这种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方式以及结算。其商品价格购进的一般管理程序为:当购货单位的财会相关部门没有收到开户银行送来供货方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专用发票(结算联)和运单时,先送业务发展部门与合同核对,业务财务部门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制收货单,然后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其附件和收货单分别送交财会研究部门和仓库,财会专业部门应该根据国际结算凭证承付货款的期限办理货款结算,仓库主要根据收货单待商品经济到达后办理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入库手续。